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进一步深化我市道路运输“两客一危一货”安全治理,推动行业监管向事前预防转型、企业安全生产向分级分类管控转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托《河南省道路运输“两客一危”经营者安全生产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焦作市交通运输局研究起草了《焦作市道路运输“两客一危一货”经营者安全生产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箱:jzsygjwlk@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焦作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物流服务科(迎宾路2592号)(邮政编码454002),并在信封上注明“《焦作市道路运输“两客一危一货”经营者安全生产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
附件:《焦作市道路运输“两客一危一货”经营者安全生产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024年8月27日
焦作市道路运输“两客一危一货”经营者安全生产 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办法(试行)
附件1 新增焦作市道路客运经营者安全生产分级分类动态监管等级评价标准
附件2、新增焦作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分级分类动态监管等级评价标准
附件3、焦作市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分级分类动态监管等级评价标准
附件4、焦作市级道路运输“两客一危一货”经营者安全生产分级分类动态监管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