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焦作市交通运输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等“四张清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4-09-11  浏览 4726次

按照市法治办《关于建立“免于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强化柔性执法慎用行政强制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在《河南省交通运输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等“四张清单”》基础上,结合我市交通运输执法实际,参考其他地市的先进经验,局拟定了《焦作市交通运输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等“四张清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箱:jzjtfz2010@126.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焦作市交通运输局法制科(迎宾路2592号)(邮政编码454002),并在信封上注明“《焦作市交通运输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等“四张清单”》”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1日。

附件:《焦作市交通运输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等“四张清单”》(征求意见稿)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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