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焦作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使用权申请人信息进行公示的公告 (第五十三批)
发布日期:2026-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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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焦作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方案》(焦交〔2021〕(207号)文件精神,王好收、赵利生、郭海涛 、王爱国、肖名启、李磊、樊永军、王朋朋、张垂林、赵新保、刘爱鸽、毕国进、杨智、范希刚、陈志国、郜俊杰、王蕾、康冬利、韩小飞、韩春来、郭新平、李田田、张波、靳卫霞、陈小路、郑玉山、刘冬朝、郭雷、韩旭、耿宁民、肖志刚、宋利君、肖喜来、王海玉、李德忠、吕小才、张武杰、李华、鲁传明、郑志鹏、马腾、许玲玲、路伟(43人)已明确车辆所有权,并向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使用权申请。现将以上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使用权申请人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8月10日至8月15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权申请人有异议,可向焦作市交通运输局提交书面意见和证明材料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真实姓名、按指印,提供联系电话、身份证明复印件。
(联系电话:0391—2139396)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