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焦作市城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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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强化货运源头单位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企业年货运吞吐量现状,特向社会公示我市城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大型设备制造企业)。请社会各界加强对相关企业的监督,依法举报货运源头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从货运源头遏制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场上路。
监督举报电话:0391-2108318
附件:焦作市城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大型设备制造企业)名单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