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
3、采购人:焦作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颁发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信誉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3、具有客运车辆租赁服务相关资质。
三、有关情况和要求
1、租用越野车/SUV 2台,车辆价格在16万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
2、所租车辆司机由租车公司提供。
3、租用车辆必须为租车公司所属车辆。
4、租车时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
四、服务供应商响应文件构成(提交复印件一式三份,原件在询价时查备)
1、报价表;
2、合法有效的执照(或三证合一)和相关资质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近三年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等行政处罚的声明;
5、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以上文件应当密封并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地点提交。
四、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及要求
服务供应商于2025年12月24日上午10时00分,携带上述材料到达焦作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小会议室,现场提交材料并进行签到,按照签到顺序,参与现场询价。材料需在封口处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否则,邀请方有权拒绝接收。
五、成交原则
本次询价采取最低价中标法,最低价相同则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直至评出最低价。
六、评审方式
由询价方组成的评委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据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人。
七、联络方式
有意向参与此项目的服务供应商,如果在报价前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采购人:焦作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焦作市山阳区迎宾路2592号焦作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91-8379307
焦作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12月19日
附件1
车 辆 报 价 表
车牌及车型 | 车辆租赁费 (元/月/辆) |
司 机 报 价 表
司机服务费 (元/月) |
供应商(盖章):
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