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实施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11
信息来源:局行政事项服务科
为深化道路运输便民服务,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的通知》(交办运〔2024〕39号)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全面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就我市全面实施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自2025年12月1日起,新制发及换发的道路运输证照全部实行电子化,不再发放纸质及IC卡等实体证照。
二、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种类
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为“三类九证”,具体包括:
1、业户证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2、车辆证照:道路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3、人员证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三、法律效力
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与纸质及IC卡实体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2025年12月1日前已发放的有效期内实体证照可继续使用,待换发、补发、变更时统一换发电子证照。
四、申领途径
业务办理成功后,道路运输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可通过“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小程序、“畅行中原”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电子证照的申领、亮证、核验。
五、咨询电话及现场指导地址
1、业户证照:0391-3568412,政二街市行政服务大厅二楼交通窗口。
2、车辆证照:0391-2111300,黄河路交通运输安全教育基地一楼交通运输分中心。
3、人员证照:0391-2111327,黄河路交通运输安全教育基地一楼交通运输分中心。
特此公告。
附件:1、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申请操作流程.pdf;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