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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实施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11 信息来源:局行政事项服务科

深化道路运输便民服务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的通知》(交办运〔2024〕39号)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全面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就我市全面实施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5年12月1日起,新制发及换发的道路运输证照全部实行电子化,不再发放纸质及IC卡等实体证照。

二、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种类

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为“三类九证”,具体包括:

1、业户证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2、车辆证:道路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3、人员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三、法律效力

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与纸质及IC卡实体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2025年12月1日前已发放的有效期内实体证照可继续使用,待换发补发、变更时统一换发电子证照。

四、申领途径

业务办理成功后,道路运输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可通过“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小程序、“畅行中原”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电子证照的申领、亮证、核验。

五、咨询电话及现场指导地址

1、业户证照:0391-3568412,政二街市行政服务大厅二楼交通窗口。

2、车辆证照:0391-2111300,黄河路交通运输安全教育基地一楼交通运输分中心。

3、人员证照:0391-2111327,黄河路交通运输安全教育基地一楼交通运输分中心。

 

特此公告。

 

附件:1、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申请操作流程.pdf

      2、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pdf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