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焦作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使用权申请人信息进行公示的公告 (第四十九批)
发布日期:2025-11-25
信息来源:局客运科
根据《焦作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方案》(焦交〔2021〕(207号)文件精神,陈东亮、李兴旺、王志强、马德有、万丙申、赵国强、秦二波、宋明贵、刘宜彬、闫庆花、满开诚、王伟伟、樊晓霞、刘彦菊、冯小波、冯平山、李军、焦喜永、胡洪伟、陈孝英、辛银涛、马思彪、王小红、宋爱霞、吴新军、陈晓静、杜瑞朝、吕长军、柴爱国、康福水、史长林、苏善峰、张峰、张莉莉、阎凤菊、龙文杰、黄国富、刘小柱、杨红旗、许强强、闫建设、辛磊、赵向东(43人)已明确车辆所有权,并向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使用权申请。现将以上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使用权申请人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1月25日至12月1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权申请人有异议,可向焦作市交通运输局提交书面意见和证明材料,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真实姓名、按指印,提供联系电话、身份证明复印件。
(联系电话:0391—2139396)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