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焦作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使用权申请人信息进行公示的公告 (第四十八批)
发布日期:2025-11-05
信息来源:局客运科
根据《焦作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方案》(焦交〔2021〕207号)文件精神,梁琦琳、赵保山、李拥军、刘永强、张蒙恩、谢红卫、宋海军、姬寸霞、杨森、张振威、李志强、侯佳宝、田双军、李宝星、王志丹、袁敏勇、陈理强、曹海军、周红旗、张冬希、刘保社、刘建威、刘永江、张建华、薛海利、刘路、李学平、李素勤、赵战胜、李佳林、李小旺、刘平、葛昆(33人)已明确车辆所有权,并向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使用权申请。现将以上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使用权申请人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1月5日至11月11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权申请人有异议,可向焦作市交通运输局提交书面意见和证明材料。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真实姓名、按指印,提供联系电话、身份证明复印件。
(联系电话:0391—2139396)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