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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温县联众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03 信息来源:温县交通运输局

温县联众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经研究,注销该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按照《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道路货运行业安全管理服务的若干意见》(豫交规〔2025〕6号)相关规定,温县联众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通知公司名下车辆进行过户(后附车辆明细)公告期满后,温县联众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应当将其被注销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道路运输证》交回至原发证机构归档,同时该公司及其名下运输车辆不得再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逾期不交回相关证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温县交通运输局

 202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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