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焦作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使用权申请人信息进行公示的公告 (第四十七批)
发布日期:2025-09-23
信息来源:局客运科
根据《焦作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方案》(焦交〔2021〕(207号)文件精神,赵建军、杨胜楠、王四宝、常艳刚、李秋爽、赵银玲、邬锐鲜、布晓凯、许齐全、刘金园、任山成、李庭林、张小波、程海军、郭克新、秦红强、张庆平、征红芳、张玉新、赵小明、朱佳鹏、文二明、杜长松、杨树臣、张建明、贾磊、秦征、魏成永、王启阳、程习海、邓向攀、杨雲斌、李治国、王净霄、吴下放、赵浩、马建超、刘利、陈许凯、靳继刚、毋海超(41人)已明确车辆所有权,并向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使用权申请。现将以上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使用权申请人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9月23日至9月29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权申请人有异议,可向焦作市交通运输局提交书面意见和证明材料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真实姓名、按指印,提供联系电话、身份证明复印件。
(联系电话:0391—2139396)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