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式样之四十二
行政处罚决定书
罚字( ) 号
当事人 | 个 人 | 姓 名 | 身份证件号 | |||
联系电话 | 住 址 | |||||
单 位 | 名 称 | |||||
地 址 | ||||||
联系电话 | 法定代表人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违法事实及证据: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 (法律依据名称及条、款、项具体内容)的规定,根据本案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参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你(单位)违法行为属于(轻微、一般、严重或者特别严重),依据 (法律依据名称及条、款、项具体内容)的规定,决定给予
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 ,账号 ,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其他执行方式和期限: 。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是依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事实作出行政处罚选择以下)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通过本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存根,一份交当事人或其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