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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交通运输局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发布日期:2025-08-11 信息来源:

序号

检查主体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频次

1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

市区道路货运企业

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行为、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11月10日第七次修正)第五十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11月10日第三次修正)第二十一条

每年两次

2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

市区出租汽车经营企业

出租汽车企业(含网约车)经营行为和继续教育情况监督检查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修正)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11月30日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九条

每年两次

3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

市区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服务机构

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服务监督检查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三十一条

每年两次

4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

市区驾培机构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检查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六条、第四十八条

每年两次

5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

市区维修经营企业

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监督检查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五十条、五十一条、五十二条

每年两次

6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

市区源头企业

货运源头超限运输情况监督检查

《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四条

每年两次

7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

市区水运企业

船员管理、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7年第6号)第二十九条

每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