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启动“非法营运”专项行动 重点严处“黑出租”“黑网约车”“旅游包车” 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楼阳生和市委书记葛巧红关于对“非法营运”车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防新冠疫情通过交通运输工具进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五一”期间平安出行和生命财产安全,消除道路运输生产安全隐患,从4月28日起,焦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启动针对“两客一危一货”、出租车、网约车的“非法营运”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打击相关车辆、人员未取得资质违法违规经营等行为,整治行动将持续开展常态化进行。
此次整治的重点为:一是未取得道路运输相关经营许可或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许可证件从事班线客运、包车(旅游)客运、巡游出租车、网约车等非法运营运行为;违反疫情防控政策,非法营运车辆、私家车搭载风险人员返焦入焦行为;在火车站、汽车站等客流集散地、公共场所阻拦乘客,喊客、拉客、兜客,为非法营运提供便利的违法行为;利用QQ、微信群等即时通讯手段违法组客、拉客等违法经营行为及以顺风车名义变相从事非法客运经营行为。二是网约车平台公司向未取得经营资质、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的车辆和驾驶员派单,巡游、网约出租车跨区域异地驻点营运和网约车驾驶员巡游揽客、站点候客,以及巡游、网约出租汽车使用非法网络平台和变相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班线客车经营者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不按规定的线路或日发班次下限行驶,私设站点和不按核定场站进站经营、变线和串客、甩客、倒客等违法经营行为;包车(旅游)客运经营者未持有效的客运标志标牌,搭载包车合同以外乘客、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等行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拒载、议价、恶意拼客、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接受电召任务后不履行约定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道路运输领域其他“非法营运”行为。
为使行动取得实效,焦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辖区四大队、一大队、路政专业大队、运政专业大队将按照支队领导分工和职责范围,加强火车站南北广场、长途汽车站、旅游客运站、贸易大厦、大中专院校等重点区域的巡查频次,适时运用延时执法、错峰执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线路联动等方式,实现重要区域全覆盖,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过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守牢交通运输领域外防输入第一道防线,严防市外疫情输入,保障物流通畅,始终保持全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稳定,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做出交通执法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