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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1-03-25 信息来源:本站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焦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焦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焦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焦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隶属焦作市交通运输局管理,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内设科室5个:综合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综合执法科、法规科、执法保障科,下设执法大队6个: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执法四大队、执法五大队、执法六大队,核定事业编制123名。实有在编在岗人员94人,退休11人。

(二)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监督、指导、协调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依法行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海事运政、工程质量监督、出租车管理等执法门类中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负责市域内的高速公路和解放区、山阳区、中站区、马村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跨县(市)域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及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

该预算是焦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本级2021年预算。


第二部分

焦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收入总计1432.46万元,支出总计1432.46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2.5万元,减少2.88%。主要原因: 非税收入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收入合计1432.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32.46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支出合计143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6.46万元,占80.73%;项目支出276万元,占19.2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432.4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42.5万元,减少2.88%,主要原因:非税收入减少;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2020年和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432.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74万元,占9.4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95万元,占3.7%;交通运输1243.77万元,占86.8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56.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56.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经费来源不足,未能列支公用经费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2.22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与2020年预算一致,无增减变化。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厉行节俭,我单位未安排此项资金。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0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2020年和2021年均没有公务车辆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车辆加油、维修,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与2020年预算一致,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2.22万元,主要用于异地互查、联合执法等,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与2020年预算一致,无增减变化。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焦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62.22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维修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与 2020年预算一致,无增减变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20年,我部门对6个项目纳入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涉及资金768.5万元。 2021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 1432.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56.46万元,项目支出总额276万元。支出项目共4个,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1个,支出总额260.1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焦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固定资产总额676.49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17.05万元,车辆464.05万元,办公设备14.15万元,专用设备5.18万元。车辆共有2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执法执勤车15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部门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我部门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六)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21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八、执法工作经费:根据法律法规,指导、监督全市道路交通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高速公路和城区道路及城区内货运源头治超工作,组织协调辖区重大执法任务及跨县(市)域执法工作,客运市场管理,大气污染防治等支出。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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