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交通运输局(汇总)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汇总)
2020年度部门预算
二〇二〇年六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汇总)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门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汇总)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汇总)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汇总)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是正县级行政单位,内设机构13个,办公室、人事科、客运管理科、物流货运管理科、规划科技科、建设管理科、法制科、行政事项服务科、财务科、路政管理科、安全监督科、交通战备办公室、党的建设工作办公室。
(二)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涉及全市综合交通运输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负责编制公路、水路等规划,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2、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市邮政、地方铁路、轨道交通、民航产业发展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道路、水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4、承担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与港口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航道管理、渔船检验及其监督管理等工作。
5、负责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省和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和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收费公路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6、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及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全市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7、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高速公路及
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联网管理和协调工作。
8、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做好网络安全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研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10、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
11、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利用外资、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12、组织协调全市交通战备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该预算是交通系统汇总预算,由以下单位构成:
1、焦作市交通运输局
2、焦作市公路管理局
3、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4、焦作市农村公路管理处
5、焦作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处
6、焦作市地方海事局
7、焦作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
8、焦作市交通技工学校
9、焦作市城市客运管理处
第二部分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汇总)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61187.24万元,支出61187.24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8708.63万元,减少23.42%。主要原因:一是四好农村路资金减少;二是省财政提前下达的项目比2019年度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61187.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187.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合计61187.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62.82万元,占9.25%;项目支出55524.42万元,占90.7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61187.2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18708.63万元,减少23.42%,主要原因:一是四好农村路资金减少;二是省财政提前下达的项目比2019年度减少。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2019年和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61187.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884.55万元,占1.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0.83万元,占1.42%;卫生健康支出212.03万元,占0.35%;住房保障支出253.74万元,占0.41%;交通运输支出58966.09万元,占96.3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662.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96.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性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离休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766.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工会经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交通系统各单位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交通系统各单位2020年没有使用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58.54万元。比 2019年预算数减少75.07万元,下降32.13%。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预算数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厉行节俭,我单位未安排此项资金。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4.3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比2019年减少7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2020年无购车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4.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保险、维修以及通行费等,比2019年增加0万元,较上年增长0%,主要原因:各单位厉行节约,加强车辆管控,维持原有支出不增长,进一步压缩车辆运行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4.2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业务接待,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1.62%,主要原因:各单位进一步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政策,厉行节约,加强管理,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802.01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邮电费、劳务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比2019年增加60.9万元,增长8.22%,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单位因人员变动等原因致使运行费变化;二是2019年焦作市交通技工学校、焦作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处两个单位因资金来源不足,未能在2019年预算中足额列支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但在实际发生相关业务时,各单位均按政府采购相关流程进行采购。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9年,我部门对109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73850.68万元。2020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896.6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766.19万元,支出项目共67个,支出总额55524.42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28个,支出总额54585.8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我部门固定资产总额15258.63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5927.65万元,通用设备2941.74万元,专用设备4133.42万元,家具用具161.55万元。车辆2124.57万元。共有车辆14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1辆,执法执勤车16辆,其他用车5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部门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3项。主要是焦作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分别是:国道207孟州至偃师黄河大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9094万元、国道207焦作至温县段改建工程项目20800万元、S307(原306)月山至济源交界段改建工程项目8509万元等;我部门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六)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20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八、交通运输支出:其中:公路水路运输-行政运行,反映行政机关人员支出和基本支出;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对城市公交的补贴,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用于城市公交的补贴;其他交通运输支出-公共交通运营补助,反映对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营补助;公路水路运输-海事管理,反映海事部门支出情况。
附件:焦作市交通运输局(汇总)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