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焦作市海昌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焦作市鑫月驾校有限公司共二家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已到期,且未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2号)申请备案,现依法注销以上二家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相关业户应将其注销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交回原发证机关归档。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