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焦作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使用权申请人信息进行公示的公告 (第四十四批)

2025-04-15  浏览 257次

根据《焦作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方案》(焦交〔2021〕(207号)文件精神,杨永庆、毋凤云、赵锋锋、秦连喜、李琳、李洪亮、毋伟祖、赵宽宽、聂爱军、邱静、樊光明、王慧祺、陈俊如、郭欢、李鸿、詹亮明、赵铜军、王长安、郭向南、连红旗、马佳、耿贺民、李超、牛小超、李金秀、张沙沙(26人)已明确车辆所有权,并向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使用权申请。现将以上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使用权申请人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4月15日至4月21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权申请人有异议,可向焦作市交通运输局提交书面意见和证明材料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真实姓名、按指印,提供联系电话、身份证明复印件。

(联系电话:0391-2139396)

附件:第44批名单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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