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焦作市见义勇为人员免费乘坐公交车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4-12-30  浏览 1140次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见义勇为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增强全市见义勇为人员社会荣誉感、责任感、认同感,持续营造崇尚、讴歌、争当见义勇为的浓厚社会氛围,根据《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相关规定,积极探索见义勇为人员优抚形式,全市市级以上(含市级)见义勇为人员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可享受市公交集团运营的所有公交线路免费乘坐优待政策。优待对象乘坐公交车时,应主动出示优待证,自觉接受公交司乘人员、稽查等人员的查验,优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特此通告。

附件:1.焦作市见义勇为优待证样式

2. 全市市级以上(含市级)见义勇为人员名单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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