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度部门预算
二○二二年五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八、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二、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三、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行经费
十四、本级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五、本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是正县级行政单位,内设机构13个,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客运管理科、物流货运管理科、规划科技科、建设管理科、法制科、行政事项服务科、财务科、路政管理科、安全监督科、交通战备办公室、党的建设工作办公室。
(二)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涉及全市综合交通运输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负责编制公路、水路等规划,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2、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市邮政、地方铁路、轨道交通、民航产业发展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道路、水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4、承担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与港口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航道管理、渔船检验及其监督管理等工作。
5、负责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省和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和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收费公路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6、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及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全市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7、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联网管理和协调工作。
8、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做好网络安全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研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10、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
11、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利用外资、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12、组织协调全市交通战备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焦作市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预算为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预算单位构成:
1、焦作市交通运输局
2、焦作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3、焦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4、焦作市地方海事事务中心
5、焦作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6、焦作市交通技工学校
第二部分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收入总计17050.1万元,支出总计17050.1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0074.78万元,下降54.07%。主要原因:一是今年汇总预算数据中不含焦作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二是因“省管县”改革,成品油转移支付资金减少;三是每年上级提前下达的项目不同。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收入合计1705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675.1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375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支出合计170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80.31万元,占29.21%;项目支出12069.79万元,占70.7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6675.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20449.78万元,下降55.08%,主要原因:一是今年数据中不含焦作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预算,二是因“省管县”改革,成品油转移支付资金减少,三是每年上级提前下达的项目不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2021年和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667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560.23万元,占3.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6.81万元,占3.76%;卫生健康支出208.06万元,占1.25%;交通运输支出7025.03万元,占42.13%;住房保障支出 184.94万元,占1.11%;年终结转结余8070.03万元,占48.39%。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05.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20.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公用经费584.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7万元,比 2021年预算数减少63.64万元,下降37.29%。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预算数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2021年和2022年均没有此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4.25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18万元,较上年下降100%,主要原因:2022年没有公务车辆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2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加油、维修、保险、通行费等,比2021年减少44.15万元,较上年下降29.75%,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汇总预算数据中不含焦作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二是各单位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政策,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2.7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支出,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49万元,下降35.14%,主要原因:各单位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政策,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77.52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比2021年减少684.66万元,下降54.24%,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汇总预算数据中不含焦作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二是焦作市交通技工学校因资金来源减少未能足额安排。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22年焦作市交通运输局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包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综合反映了部门及各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2022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1705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376.6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03.66万元;项目支出12069.79万元,涉及项目共28个。我部门2022年未开展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期末,焦作市交通运输局固定资产总额8361.37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3745.52万元,车辆1608.85万元,办公设备1020.18万元,专用设备677.86万元,其他资产1308.96万元。车辆共有13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7辆、执法执勤车16辆、驾驶员培训业务用车61辆、待处置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部门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我部门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六)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22年我部门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八、公共交通运营补助:反映对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营补助;海事管理:反映海事部门支出情况;技校教育:反映交通技工学校的支出情况。
附件:焦作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