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交通运输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2019-03-22  浏览 717次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汇总)

2019年度部门预算




二〇一九年三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汇总)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门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汇总)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汇总)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是正县级行政单位,内设机构10个,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运输管理科、规划科技科、财务科、法制科(行政事项服务科)、建设管理科、路政管理科、安全监督科、市交通战备办公室。

(二)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涉及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统筹衔接平衡公路、水路等规划,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2、组织拟定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市地方铁路、民航产业发展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道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4、承担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与港口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航道管理等工作。

5、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收费公路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6、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及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全市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

7、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8、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做好网络安全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市公

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制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研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10、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利用外资、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11、组织协调全市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12、承办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其他事项按权限规定办理。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该预算是交通系统汇总预算,由以下单位构成:

1、焦作市交通运输局

2、焦作市公路管理局

3、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4、焦作市农村公路管理处

5、焦作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处

6、焦作市地方海事局

7、焦作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

8、焦作市交通技工学校

9、焦作市城市客运管理处



第二部分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79895.87万元,支出总计79895.8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5898.65万元,增长470.79%。主要原因:一是市本级安排资金增加;二是省级提前下达2019年项目支出,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合计79895.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895.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合计7989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45.19万元,占7.57%;项目支出73850.68万元,占92.4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79895.8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67295.7万元,增加534.08%,主要原因:一是市本级安排资金增加;二是省级提前下达2019年项目支出,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2018年和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79895.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632.48万元,占0.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7.87万元,占1.04%;卫生健康支出152.37万元,占0.19%;住房保障支出282.98万元,占0.35%;交通运输支出78000.17万元,占97.6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45.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41.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性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离休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703.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工会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交通系统各单位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交通系统各单位2019年没有使用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33.61万元。 比 2018年预算数增加2.14万元,增长0.92%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预算数与2018年相同,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2018年和2019年均无此计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9.3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75万元,主要用于焦作市公路管理局更新公务车5,2018年增加22万元,较上年增长41.51%,主要原因:焦作市公路管理局车辆老化不能使用,需要报废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4.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保险、维修以及通行费等,2018年减少19.85万元,较上年下降11.4%,主要原因:各单位厉行节约,加强车辆管控,进一步压缩车辆运行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4.3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业务接待,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23%,主要原因:各单位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政策,厉行节约,加强管理,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741.11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邮电费、劳务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比2018年减少35.41万元,下降4.56%,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单位因人员变动等原因致使运行费变化;二是焦作市交通技工学校、焦作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处两个单位因资金来源不足,未能在2019年预算中足额列支公用经费;三是2019年机关运行费支出统计口径不含公务交通补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但在实际发生相关业务时,各单位均按政府采购相关流程进行采购。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我部门对54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6961.06万元。2019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 79895.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341.7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703.44万元,支出项目共109个,支出总额73850.68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45个,支出总额72335.8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部门固定资产总额14941.5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6127.31万元,车辆2060.03万元。共有车辆14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4辆,执法执勤车15辆,其他用车46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19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八、交通运输支出:其中:公路水路运输-行政运行,反映行政机关人员支出和基本支出;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对城市公交的补贴,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用于城市公交的补贴;其他交通运输支出-公共交通运营补助,反映对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营补助;公路水路运输-海事管理,反映海事部门支出情况。

 

                      

   2019年318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汇总)2019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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