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焦作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使用权申请人信息进行公示的公告 (第四十五批)

2025-06-09  浏览 613次

根据《焦作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方案》(焦交〔2021〕(207号)文件精神,王艳、刘斌、马利、刘琳琳、桑小胜、翟学文、位兴明、栗海、王双其、唐贵喜、赵小位、申壮丽、徐满仓、张春峰、张高文、徐用林、程新振、侯艳平、张好运、谢世聪、陈理强、李鹏、赵爱国、李杰、廉宏站、皇甫兵兵、可红娜、许海军、王保贵(29人)已明确车辆所有权,并向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使用权申请。现将以上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使用权申请人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6月9日至6月15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权申请人有异议,可向焦作市交通运输局提交书面意见和证明材料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真实姓名、按指印,提供联系电话、身份证明复印件。

(联系电话:0391-2139396)

附件:第45批名单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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